1、各考生務必攜帶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本人參加考試;如準考證遺失,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在所在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大廳補辦;新生準考證統一在指定時間下發(部分省市參加考試,只需要打印的準考證即可,也稱考試條),無證件將不得進入考場。
2、考生僅允許攜帶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橡皮等相關考試文具和考試證件入場。
3、考生必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提前20分鐘進入考場,必須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開(即上午11:00,下午16:30以后才能交卷)考場,提前出場將在考生休息室留滯。
4、考生入場后找到考場對號入座,將證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對,按照考點要求關閉或上交相關通訊工具。
5、考生拿到試卷后,請及時填寫答題卡考生準確信息:準考證號、姓名、課程代碼、課程名稱、誠信誓詞,特別提醒考生,在抄寫完誠信誓詞后務必簽名,否則成績無效。
6、考試結束,將試卷、題卡反放在桌上,經監考老師允許離開考場。
1、嚴格遵守考點考場紀律,尊重監考老師,不得與考場監考老師發生任何沖突。
2、考試期間嚴禁使用手機等相關通信工具舞弊,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前請到考點了解有關事項,謹防考試當天因交通、天氣等情況影響考試。
4、請積極做好備考工作,認真復習老師下發的考試資料或自行準備相關考試寶典。
5、考生考試時注意答題技巧,保持卷面整潔,字跡工整,不得缺題或漏題。
6、考生答題時先易后難,遇到考試較難未復習到的題目時,盡量作答,不得空卷,務必要求答題完整。
7、考試期間任何考場問題,請學生自行解決,老師無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