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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須知
廣東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于10月16日至17日舉行。報名報考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報名報考時間
新生預報名時間為7月20日10:00至23日12:00,正式報名時間為7月20日10:00至23日17:00。考生報考時間為7月26日14:00至29日17:00,繳費時間為7月27日10:00至30日17:00。
二、報名條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我省自學考試。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規定參加我省自學考試。
三、報名報考手續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新考生須先辦理新生報名手續,然后才可選擇課程報考。已進行過新生報名并取得準考證號的考生可直接報考(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
(一)新生報名
新生報名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兩個階段。
1.預報名。新生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從【考生入口】通道進行預報名。根據《關于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考委〔2018〕1號)規定,新生報名只能選擇調整后的專業名稱。預報名時考生須錄入個人信息并設置個人密碼,預報名成功后將得到唯一的預報名號,預報名號僅當次有效。考生預報名成功后還須完成本人手機綁定才能進行正式報名。
2.正式報名。本次正式報名全部網上進行,考生須憑當次預報名號,在規定時間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進行正式報名(操作可參考附件2)。正式報名成功后將獲得唯一準考證號,所有考生務必牢記。考生身份驗證過程中采集的證件照是考生在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唯一存檔照片(要求見附件3),將用于包括畢業證照在內的所有自考業務辦理。因面容特征變化等原因無法線上報名或報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過審核的考生,應及時聯系當地自考辦按指定途徑完成正式報名,7月27日后不予受理。
(二)考生報考
所有考生均須在報考前先注冊“粵康碼”,然后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從【考生報考】通道報考課程,并進行網上繳費。考生報考時如未綁定聯系手機,則須先完成本人手機綁定方可報考,需要修改已綁定手機的也可通過報考菜單欄的【手機綁定】功能進行解綁和重新綁定。無法自行解綁手機的,可到當地市考辦或其指定單位解綁。
考生進入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報考頁面,須認真、完整閱讀并同意報考須知的全部內容(含《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承諾書》,見附件4)后方能報考。在開展建立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檔案試點的地市,考生違背《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承諾書》,當期考試無正當理由缺考2門課程或以上,將被認定為無故缺考,并記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在省考辦組織的下一期自學考試中,在建立誠信報考檔案試點的地市只能報考不超過2門課程,非試點地市仍可自由報考。考生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報考,誠信應考。
考生可根據各考區考位供給情況選擇考區報考,每個考生每次考試只能報考一次,且只能選擇一個考區參加考試,在保存或修改報考信息時須進行短信驗證,以確認考生的報考操作,報考時確認的聯系手機和通信地址將作為各級自考辦當次考試聯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務必認真核對,確保準確無誤,因填寫錯誤或填寫他人手機號碼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擔。考生在確認報考信息前,須認真核對選擇的考區和報考課程是否正確。考區和報考課程一經考生確認,不得增加、刪減、更改,確認報考后所交報考費一旦網上繳納,不予退還。考生繳費后必須再次登錄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檢查交費狀態是否為“已繳費”,以此確認是否報考成功,如遇問題應及時與各市自考辦聯系。考生應避免在最后時間報考課程和繳費,以免因停電、網絡堵塞等原因導致錯過報考和繳費。
四、打印準考證
考生須在考試開始前10天內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將載明考生參加當次各科考試的座位信息。準考證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復檢陽性人員、無癥狀感染者,不得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遇問題,向當地市自考辦咨詢。
五、參加考試注意事項
(一)所有考生均須憑網上自行打印的當次考試的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出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不含電子身份證;軍人、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記的對應證件)和“粵康碼”綠碼參加考試。
(二)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應每天在“粵康碼”中如實申報個人健康情況,如實填寫考前14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檢查時向考點工作人員提供。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復檢陽性人員、無癥狀感染者,不得參加考試。考前和考試中監測、檢查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考生,經評估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不得參加考試。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提供虛假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考生應隨身準備口罩(一次性醫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參加考試,按照當地自考辦和考點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進入考點,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點內隨意走動,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考試結束后迅速離開考點,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試期間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應立即向考點工作人員報告。
(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規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證明材料,自覺接受管理。
六、成績公布與復核申請
(一)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成績預計在2021年11月22日左右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合格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全部考試成績,具體安排請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相關信息。
(二)成績復查申請
1.申請復查程序。考生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異議的,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具體時間、地點等安排由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當次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加錯分,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
2.復查結果告知。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復查后,復核結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知考生,對復查后發現分數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復查結果。
七、違規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并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廣大考生務必誠信應考。
考試違規處理事先告知書和違規處理決定書將按照當次報考時考生確認的聯系手機和通信地址郵寄。考生也可在成績公布后,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違規處理的相關情況。
八、其他
(一)根據《關于調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8〕352號),我省自學考試費標準為每科37元。
(二)殘疾考生參加自學考試需考試機構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應在報考課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當地市考辦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考結束后不予受理。
(三)報名報考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直接向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詳見附件7)。其他未盡事宜,請考生密切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微信號:gdsksy)和網站(網址:http://eea.gd.gov.cn)及各地自學考試辦公室發布的相關訊息。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7月13日
點擊下載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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